第一步:推荐
各推荐单位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党员进行推荐,逐级研究提出推荐对象。
第二步:考察
各推荐单位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征求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公安、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意见。
第三步:审核
省(市)委组织部对建议表彰对象进行初核,报经省(市)委审核后确定拟表彰对象。
第四步:公示
拟表彰对象在省(市)级主要新闻媒体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第五步:决定
召开省(市)委常委会会议,集体研究确定表彰对象,最后由省(市)委作出表彰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