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考核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4月21日,新华网) 干部考核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重要举措,是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促进事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实践证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对一个地方、一个系统(行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用好用活《干部考核条例》,通过考核结果的运用,提拔重用政治素质过硬、勇于担当作为、工作业绩突出的领导干部,调研撤换责任心差、能力水平低、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有利于配优建强领导班子,以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带领一地、一域干部群众推动各项事业全面发展进步。各级党委(党组)及考核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并认真做深做细做实考核工作,以实实在在的考核问责督事,激励领导干部担当作为。 要加强统筹协调,综合运用好考核方式。坚持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期考核等多种考核方式相结合,坚决纠正简单地以年度考核结果或临近人事调整时的专门考察结果论英雄的做法,将领导干部考核功课做在平时,开展班子及其成员定期研判分析,为动态调整干部提供决策依据。 要充分发扬民主,提升干部群众参与度。党政领导干部考核一条重要原则是“注重实绩、群众公认”,评价一个班子行不行、一名干部好不好,基层干部群众最有发言权。各级党委(党组)和考核主管部门,应运用好谈心谈话这一有效手段,增大谈话考核覆盖面,从基层干部中收集掌握有用信息。 要强化结果运用,切实发挥指挥棒作用。考核不是目的,运用考核结果优化配置领导班子才是根本,各级党委(党组)和考核主管部门应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姿态,认真抓好领导干部考核工作,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跟进班子成员调整,配优建强各级领导班子,为党的建设事业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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