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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的补充通知

各镇(乡)党委、市委各部委(办)、市直各部门党组(党委):

    根据乐山市委组织部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专项督查要求,现就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各镇乡党政“一把手”、市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常委部门副职,部分学校(一中、二中、职技校、教研室)、医院(人民医院、中医院)主要负责人证照由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集中保管;其余科级领导干部、下属单位负责人证照由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或政工人事部门集中统一保管。

    同时,各单位要加强对中层干部和安全、涉密、财务等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的出国(境)审批和证照管理;市国资办要加强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因私出国(境)审批和证照管理。其余事项,严格按照中共峨眉山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的通知》(峨组通〔2015〕28号)要求办理。

    请各镇乡党政“一把手”、市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常委部门副职,一中、二中、职技校、教研室,人民医院、中医院主要负责人于9月11日前将有效期内的因私出国(境)证照交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集中管理。

    近期,市委组织部将对各单位因私出国(境)工作进行督查,请各单位按要求做好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建好证照集中管理台账和干部因私出国(境)台账备查

联系人:杜雨玲           联系电话:5553075

 

 

                               中共峨眉山市委组织部

                   2015年8月31日


文章来源:峨眉组工网 发布日期:2017-03-27
主办:中共峨眉山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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